为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全国诚聘督导2-3名。
一、应聘条件
1. 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 纺织、服装、外语、思政、经济管理、机电工程、艺术设计、信息工程类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 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经验,从事过高职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者优先;
4. 身体健康。
二、人事管理与待遇
督导由学校每学年选聘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首次聘用设试用期一个月);分为全职与兼职两个序列,分别适用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
1.全职督导
工作时间为每周5个工作日,在聘期内完成约定工作任务,享受相应待遇:
正高职称8000元/月,副高职称70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
2. 兼职督导
工作时间为每周2.5个工作日,在聘期内完成约定工作任务,享受相应待遇:
正高职称4000元/月,副高职称35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
3. 学校可为全职督导提供住宿。
三、招聘程序
1.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请下载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应聘报名表》(见附件),附相应资格与经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519354313@qq.com。
2. 资格初审结束后,学校将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 2772 6323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质量监控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