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际学生教学与管理工作需要,江苏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性质:硕士研究生聘用性质为学校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办理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国际学生授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9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20日
(二)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rczp.jsnu.edu.cn/或http://202.195.67.42:9080/(请使用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21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师范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如有博士参考,开考比例可视情降为1:1)。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程序
1.笔试: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全部进入教学试讲和面试环节。硕士研究生需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试讲和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教学试讲和面试人选。
2.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教学试讲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教学试讲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到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资格复审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或聘用等:(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3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500021
联系人:宋老师
江苏师范大学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