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已进人考察阶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已参照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考生进行体检并作出了结论。现对体检合格并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见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我单位将于近期按中国海事局的要求,根据考生面试前提交的《考察联系表》对上述考生进行考察。
二、被考察考生应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1)未婚人员应提交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一般是街道或乡镇的计生办,应届毕业生则为学校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或计划生育证明;(2)已婚人员应提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一般是街道或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夫妻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3)离婚人员除提交计生证明外,还须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请于2017年9月24日(周日)前将计生证明材料快递到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
三、我局需向被考察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是户籍所属派出所或公安分局)申请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请考生协助于2017年9月24日(周日)前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快递到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我局已于体检时发放介绍信函,便于有关人员协助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公安机关有特殊需求,考生可致电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具体沟通。)
四、被考察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如需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以办理改派手续的,应于2017年9月24日(周日)前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应填写好个人资料并签名,并另附a4纸列明回邮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手机号)邮寄到南海航海保障人事教育处,其中用人单位栏应填写所报考的用人部门(如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广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等)。
五、被考察的社会在职人员如毕业后工作满1年且符合转正定级条件,请尽可能在原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定级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交凭证等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应存入人事档案。已毕业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应确保已有一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存入人事档案。如果报考职位条件对英语有要求的,还应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办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存入人事档案。
考生应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将重要材料及时归档,并提前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本人的人事档案材料齐全完善。如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录用,后果自负。
六、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9320998;
自动传真:020-89320998;
电子邮箱:gdmsasyzp@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40号海星大厦1408房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510235)。
广东海事局
2017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