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天河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聘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天民[2016]47号)有关文件要求,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通过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招聘职位:棠下街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2、招聘人数:10名。
三、招聘条件
除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外,应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属棠下街所辖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
6、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属“村改居”的社区,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居民群众反映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适当放宽学历(中专及以上)条件。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至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天河区棠下街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棠下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棠德东横路1号),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3、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2。
五、考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办[2012]14号)、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天河区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等。
2、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棠下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福利待遇
棠下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的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电话:85651505 联系人:肖小姐、谭先生
棠下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