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荔湾区彩虹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彩虹街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后出生);
(二)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三年以上(计算日期截至2017年9月12日);
(三)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者优先;
(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二、工资待遇
按照荔湾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7年9月14日起,在辖区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南路27号六楼党建指导室。
4.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前往报名,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填写《荔湾区彩虹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党员、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百分比计算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后进行考察。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三)面试安排
1.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要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其他
1.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上级党组织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工作由彩虹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81021972、1802802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