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科目代码:
一、参考书目:
1.《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朱绍禹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3.《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
二、考试内容范围:
第一编 语文课程论
语文课程的性质与功能。语文课程的理念与目标。语文课程资源的利用和开发。
第二编 语文教材论
语文教材的价值和类型。语文教材的编写和使用。现行中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思想和体例。现行中学语文教科书的结构。
第三编 语文教学论
语文教学论的性质、研究对象、任务、研究方法。语文学习的性质、类型、内容、过程、方式。阅读教学理念,阅读教学中的体验和感悟,阅读教学的层次和角度,我国的阅读教学模式,各类文体的阅读教学,古诗文的阅读教学,阅读教学的基本方式和基本方法。作文教学的理念,作文教学的原则和要求,作文教学过程,各类文体的写作教学。口语交际教学的特征、内容、策略和设计。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理念和目标,内容与特点,实施与评价。
第四编 语文教师论
语文教师的使命与素养。语文教师的教学实践:备课,说课,上课,评课。语文教师科学研究的方法和程序。
三、试卷结构及题型比例:
试卷共150分。1.简答题(30分);2.论述题(60分);3.材料分析题(60分)。重在考查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与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