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宏州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军人随军家属公告
按照《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德宏州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面向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全州计划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12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经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2017年9月18日前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在德宏服现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或驻德宏服现役期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军人随军家属,且随军时年龄未满35周岁。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技能条件或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三)2011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凡受党内、行政处分的军人,其随军家属自处分期起两年内不得报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填写《报名登记表》,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前需到所在部队进行随军家属身份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由德宏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商驻军部队于9月23日前完成。
(二)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芒市胞波路60号)。
(四)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2.报名时需提供随军家属身份和资格审核材料,依据审核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
3.考生报名,请认真对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名称与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请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方可报名。
考生报名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或专业条件只设到二级目录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进行调剂。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5.2017年德宏州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考试专业目录按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6.报名时须提交随军家属审核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毕业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毕业证注册登记材料,不提供的不予报名)及报考相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白底板小1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照片。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7.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8.报考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个类别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科目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2.《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二)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300]+加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23日—25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
七、加分
根据军人立功受奖等贡献情况给予随军家属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所在部队报德宏军分区集中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计入总成绩(综合成绩)。
1.烈士的随军家属加20分,因公牺牲(死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15分。
2.因公致残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1级伤残,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2级伤残,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3级伤残,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4-5级伤残,随军家属加2分;军人6-7级伤残,随军家属加1分。
3.立功受奖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受军委总部表彰或荣获荣誉称号1次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获一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受军级(省级)单位表彰或获二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获三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0.5分;
4.职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正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5分;正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5分;副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分;副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5分;正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分;正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5分;副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分;副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1.5分;正营级职务的随军家属加1分。
5.军人军龄加分:满1—5年(含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5分;满6—10年(含1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6分;满11—15年(含1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7分;满16—20年(含2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8分;满21(含21年)及以上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1分。(烈士、因公牺牲、死亡军人军龄计算到牺牲、死亡当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6.随军家属随军时间加分:随军家属随军每满一年加照顾分0.2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人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综合成绩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一)本次考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时间安排,本次考试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第三次事业招聘考试同时笔试,每名考试人员只能选择一种考试。
(四)关于2017年德宏州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足球游戏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联系电话:
0692—2256034(德宏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