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有志于维护广州交通公共秩序稳定,具有良好体能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人数:219名(仅限男性)。
1.车管业务辅助岗位:
车辆管理所119名。
2.交通管理辅助岗位(机关、直属大队):
(1)直属机关:18人;
(2)直属大队:巡逻大队5人、海珠大队10人、白云一大队10人、白云二大队20人、天河大队20人、高速一公路大队1人、高速二公路大队4人、高速三公路大队3人、环城公路大队4人、特勤大队5人。
(三)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广州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优先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收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时间
1.现场报名: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网络报名:2017年9月25日9:00至9月29日17:30。
(二)地点
(1)现场报名
越秀大队: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32号。
海珠大队: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8号。
荔湾大队: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1号。
白云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888号。
白云二大队: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73号。
天河大队: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11号。
高速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61号。
高速二大队:广州市北二环高速石湖收费站出口。
高速三大队:广州市新塘街道广深高速大观出口旁。
环城大队:广州市广园西路340号。
车辆管理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车辆管理所大门值班室。
(2)网络报名地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方法按网页指引要求操作)。
3、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如有劳动手册等相关证书应一并携带(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自备复印件)。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考者必须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技能)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a、俯卧撑20个;b、立正站立30分钟;c、纵跳摸高(≥265厘米);项目a、b、c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
1)现场报名体能测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各现场报名点即开展体能测试。
2)网络报名体能测试:9月30日上午,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交通警察俱乐部。
3)技能测试:车管业务辅助岗位人员技能测试。9月30日下午由车辆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内容:车辆驾驶技能、电脑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及以上。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常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广州本地的人文常识、交通法规等知识。。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计划生育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不低于60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使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50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等),食宿自理。
招聘公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等将在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报名咨询电话:83118438。
广州市交通辅警招聘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