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和镇政府编制外合同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白云区太和镇决定公开招聘宣传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人数
宣传技术人员1名。
二、职位条件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行政、中文、思想政治、社工等相关专业;
(五)具有 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宣传工作优先;
(六)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优良。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考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测评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2室(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3号楼二楼组织人事办(2)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无可不提供)、计生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薄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计生证有填写页皆须复印);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本人无法直接办理的可由组织人事办协助开具介绍信给考生到派出所办理)。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镇组织人事办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机试三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机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镇政府相关网站或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镇政府进行考评,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3000元/月;
(2)岗位补贴:1500元/月;
(3)工龄补贴:50元/月;
(4)学历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100元/月(入职满一年后开始发放);
(5)七大节日费:合计为2300元/年;
(6)全年加班补贴:12000元(其中6000元为每月预发500元,另外6000元待年终考核结果评为称职以上等次才予以发放);
(7)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4500元;
(8)合同期内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费比例按规定由太和镇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87423798
太和镇组织人事办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