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三个,分别为:广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根据《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办[2011] 52号)、《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工商局三个直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工商局直属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继续报考。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4.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14楼会议室。
发放准考证时间以现场报名通知为准。
(二)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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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职教职员工还需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试用期间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三、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笔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工商行政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4.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不开考。面试成绩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当招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市直机关新补充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同时具备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为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亦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5585089,监督电话:(020)85586031。
1、广州市工商局直属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