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优秀人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代建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是从化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前期设计部、采购合同部、工程管理部等5个部门,负责区政府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立项、编制设计任务书等前期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考察与资格政审
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或是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劳动法律法规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十天内报到上岗,否则将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
五、待遇和管理
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参照从化区相关职能单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将从本次公开招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另行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请考生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面试、体检及考察与资格政审环节,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并说明相关事宜。各环节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为准。不能及时接听电话,错过接收通知的,将视考生自动放弃参加。
(四)资格政审环节时,考生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证件(见附件3)。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明。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负责解释,单位地址:从化区从城大道459号民防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20-87906932,020-87906831。
特此公告。
1、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需求表
2、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