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香坊区人民法院工作力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文件)和香坊区人民政府第3届8次党组会议决议事项纪要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法警岗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6人,具体岗位为:法警6人,男性(职位代码:03)。
(二)发布方式
香坊区法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网(http://hebxf.hljcourt.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3、应聘人员要求,法警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户口所在地限哈尔滨市。
6、身体健康,肢体健全,体态端庄,五官端正。法警身高须1.75米以上。
如为退役士兵或有法院相应的工作经历,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流程
主要流程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申请、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需先在网上下载报名所用表格,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乘以40%,面试成绩乘以60%,两项成绩之和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额满为止。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额满为止。聘用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体检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网上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将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网(http://hebxf.hljcourt.gov.cn)上公布。
(五)签订合同
经选聘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因工龄计算问题引起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六)相关待遇
月工资为2138元(含个人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报考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1日12:00,公告于2017年10月9日在网站上发布)。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6号,香坊区人民法院1号办公区政治处(302室)。
3、报名需带证件:(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2)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笔试报名考务费:无报名费。
5、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7年10月11日17:00前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6、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9:00。本次招聘将电话通知入围等各项事宜。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7、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招聘工作在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8、招聘工作由香坊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招聘考试及相关信息咨询电话:87260138、87260143。
以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注:1、考生可在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