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护林人员队伍,结合我场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林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州市增城林场简介
广州市白水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与广州市增城林场合署),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林等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森林防火工作,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负责林场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林区稳定。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为编外护林员,招聘人数共7名。
(二)护林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
2、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护林站及管辖区野外用火,确保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
3、护林期间加强林区巡查,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按规定向护林站站长报告,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
4、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当发现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等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并第一报告。
5、管护好林场林地,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蚕食林地行为,防止林区国有土地、矿产、设施受非法侵占、开采和破坏,发现以上行为及时制止,并报护林防火部及森林派出所处理。
6、积极完成护林站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护林员的工作地点都是在林区,需要单独在林区巡逻,在林区晚上住勤每月15晚以上,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均比较适合于男性。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共5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林场政工部,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97号。
4、报名要求。
(1)填写《广州市增城林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须本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考试,笔试内容由40分专业知识测试题和60分综合测试题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等相关内容;综合测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才具有面试资格。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和广州市增城林场公布,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考生。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增城林场政工部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人员确定。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照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
(1)招聘人员须提供没有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在职的报名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3)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虑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和广州市增城林场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考察对象确定办法。
1、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2、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我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场按规定向其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增城林场研究决定。
(五)聘用、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核定额(扣减单位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和订做工作服及相应费用)发放。薪酬待遇随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核定额定额调整而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一旦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本方案由政工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2619212
监督电话:020-82619212
广州市增城林场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