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名额及工作地点
警务辅助人员共20名,工作地点在包头监狱(青山路包头医学院北),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制。
二、招考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制,监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考辅警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为: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考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辅助监狱开展防爆处突、狱内安保巡逻以及狱内重大活动安全警戒工作,执行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工作环境比较艰苦,有时需要加班加点。)
四、招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20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性别:男性。
(四)学历:近5年内复转军人及警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五)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身高、视力、体重:净身高在1.72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体重在80公斤以下;
(七)居住地:具有包头市户籍或长期在包头市区内居住;
(八)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间任过班长,具备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技能,并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十名者优先录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由于工作表现不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00时-2017年10月12日17:30时
2、报名网址:www.rcpq.net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通道,注册登录后填写报名信息表。(﹡注:个人简历处必须填写参军或警校经历)
3、如截止报名时间人数未达到招考名额2:1的比例,报名时间将延续至达到此比例止。
4、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且净身高不低于1.72米,体重在80公斤以下的可通过初审。初审合格者交报名考务费100元,进入笔试环节。
5、预计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最终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6、在公告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监狱法、警察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预计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最终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2、考试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面试及体能测试
1、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报名网站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用汉语回答,满分100分。
3、面试完毕进行体能测试。测评标准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4、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者、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取消资格。
(四)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资格复审及政审
1、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2、应聘人员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政审由监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狱领导小组派人参加政审。
5、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报名网站公告)。
(六)体检
通过政审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报考者自行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总成绩排名中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及录用要求
(一)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录用人员签订两年期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同时开展集中培训工作,试用期结束后择优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内蒙古恒正集团包头工贸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培训,培训期为15天。培训不合格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三)如录用人员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未聘用人员中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七、薪资及福利待遇
薪资标准:28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八、联系方式
报名技术、交费咨询电话:0472-511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