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加强辅助性警力配备,经苏家屯区委、区政府同意,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人数35名,男性。岗位为公安派出所等一线实战单位。主要任务是配合公安民警进行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巡逻防控、公共安全管理等各项辅助性公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沈阳市户口,年满1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复员转业军人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苏家屯区户口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苏家屯区户口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员转业军人具备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考生报名至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
报名地址:苏家屯人才中心(苏家屯区丽花街22号,区政府路西)。
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本人持《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考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满分100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权重记分的公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排序。
(四)考察
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笔试申论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的实发工资2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公安分局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区公安局分局:31488519 区人社局:89812813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