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要求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
3.有财务工作经验。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机关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四)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参照区和街道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天河区门户网,统一下载填写《珠吉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历》(见附件1),同时需要附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以电子邮件“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j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材料。
(二)笔试、面试。
报名人员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面试(同一天进行),初定笔试、面试时间为10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军官证、驾驶证、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考察和录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刘小姐联 系电话:020-32351681
珠吉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