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增城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战斗员岗位112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2名。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优先。
(五)年龄: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9周岁),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28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9周岁)。
(六)性别:男。
(七)学历:高中(中专)同等学历以上。
(八)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九)身体条件:身高163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现役消防官兵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四、薪酬待遇
(一)新聘战斗员、驾驶员享受待遇根据区财政局核定人员经费和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发放方案发放,发放项目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补贴、高危补贴、绩效奖金等,每月平均收入约5000至7000元(含五险一金)。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提交《消防驾驶员报名登记表》或《消防战斗员报名登记表》请发送至zcxfdd@126.com邮箱。 (增城消防大队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2669836)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体能考试及体检等。
(三)体能考试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杠端臂屈伸;
(2)测试时间:暂定2017年11月5日-6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3)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4)体能测试成绩计算见附件3。
(四)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60分。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驾驶员)》或《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战斗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面试时间:暂定2017年11月5日-6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71号 增城市公安消防大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时间拟定为2017年11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增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增城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