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渔政管理所执法船安全出航、抢险救助等公务需要,区政府常务会议决(2016年第三十五期常务会议纪要),经区编委批复,在原有编制及雇员的的基础上,我局渔政执法船增加7名雇员编制。现拟面向社会招聘7名雇员满足执法船各岗位需要。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旅顺口区常住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2、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7年10月23日—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管理所4楼404报名,填写《旅顺口区渔政管理所中国渔政21126船招聘船员报名登记表》二份。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报名联系电话:0411-39350787,联系人:郭芳俊、王琳
(二)资格审查(2017年10月27日)。如发现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0月30日领取准考证。
(三) 考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40分,地点:海洋与渔业局四楼会议室。面试参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60分,地点:中国渔政21126船。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面试、实际操作考核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最终确定的招录人选,由区人社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三、本公告由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