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有法院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在报名时间内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2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704室现场报名。
(2)法院内网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第(1)点所需的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通过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信息列表打包发送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办公室-陈莉。时间截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17:00。
为方便工作人员审核,请按以下顺序装订须提交的报名材料(通过信息列表报名的请打包发送):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英语、职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⑤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⑥其他。
3、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官网公布。
4、年龄截至2017年10月31日计算,即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录用
1、笔试和打字测试。按岗位分别组织笔试和打字测试: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打字测试为中文录入,原则上要求每分钟不低于100个字。
考试时间地点在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和打字测试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在官网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书记员(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在官网另行通知。
4、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书记员待遇为大专5200元/月、本科学历5600元/月、研究生学历6000元/月(以上含税和“五险一金”全额)。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90%计发。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 020-62932234、020-6293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