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卫保洁工作需要,南石头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环卫保洁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聘岗位
南石头街道环卫保洁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前科;
(二)身体健康,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男性工作人员年龄在18到55周岁之间,女性工作人员年龄在18到45周岁之间,有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良好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超过退休年龄的且能适应环卫保洁工作的工人可适情按劳务协议形式聘用。
(四)曾在街道环卫保洁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
(五)同等条件下,持有机动车c1驾驶证以上或者有环卫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南石头街道环监所(海珠区南箕路5号三楼306,电话:020-84350948,联系人:莫小姐)。
(三)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2日起,上午9时00分至11:30分,下午2:00至5:00止(假日时间除外)。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南石头街道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非广州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由街道环监所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和街道审批意见,通知拟录取人选进行体检(备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办理录取事项。
四、工资待遇
实行六工一休工作制,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和《劳动法》执行;另设月度绩效工资、连续工龄等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新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