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等情况。
(二)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8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
(四)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参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和人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应聘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持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以及《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到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机关大院3号楼3005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办公室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分。
(三)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将于每个环节结束后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公布。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20-3862202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3号楼3005室(可乘地铁5号线在员村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137路、140路、194路、218路、243路、245路、261路、278路、284路、299路、43路、53路、504路、506a路、506路到员村山顶站或乘坐194路、239路、293路、771路、b11路、b8路、夜36路公交线路到天府路站下车步行约100米)
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