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以下简称劳监中队)工作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街道劳监协管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劳监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劳动监察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二、岗位工资待遇
按照华林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后最高工资待遇约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6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林街道办事处(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二楼经济科),联系人:陈小姐、温先生,联系电话:81295986、81306586。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华林街劳监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公告附件下载)、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我街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考试包括面试(占总成绩70%)及计算机基本操作(占总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
2、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华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