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考生退款须知
1、退款对象:
(1)已缴费、未选择考试城市的考生
(2)已缴费、已选择考试城市且参加考试的考生
备注:若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或因迟到未能在考试开始后20分钟内进入考场登录考试机者,一律视为缺考,将不予退款。
2、退款时间:2017年11月16日开始陆续进行,退款金额为88元。全部退款将在4周之内完成,具体到账时间视各银行工作周期而定,一般为3~5个工作日。
3、退款路径:退款方式为在线退款,将直接退还到您汇款的银行卡上。
4、咨询电话:021-61948899(工作时间: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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