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广州市户籍;
5.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以下;
6.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岗位
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近3个月内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海珠区纪委监察局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海珠区纪委监察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法、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珠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9万元/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区调整薪资标准则相应同步调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088234,联系人:陈小姐。
中共海珠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