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规划纲要办和中山大学共建,围绕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中心任务,立足于现实问题研究,充分利用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研究院根据《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工作任务与省直部门和珠三角地方政府的工作需求,设立中长期和短期研究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人文地理等多个学科,组织决策咨询专家库的专家和相关领域的学者参与项目,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应用性研究成果。
陆军教授简介:现任中山大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执行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山大学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山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金融顾问,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广东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委员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金融仲裁院常务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5年起)等职。
现因发展需要,研究院陆军教授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职科研系列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聘研究员或特聘副研究员2-3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者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人员;
(2)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2.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首次聘用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二)岗位要求条件
1、承担省政府及珠三角各级政府委托的各类课题研究,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研究报告;
2、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统计学、数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博士毕业;
3、具有扎实的区域经济相关领域研究基础者优先。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中山大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 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加绩效奖励的薪酬制度。待遇面谈。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提供专职科研人员研究工作室;
4.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5.专职科研人员无明确教学任务可申请各类科研项目。
四、聘后管理
1.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2. 专职科研系列岗位以聘用制聘用,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第一个聘期三年。优秀的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聘期内或聘期结束前,可以应聘学校副教授及以上岗位。研究项目未完成需要继续的,可考虑后续的聘期。
3. 在受聘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公有住房。子女入读附属学校按照附属学校招收社会生源的规定执行,与社会生源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聘任相关程序,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通过网上投递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学术简历、博士学位证书及相关获奖、论文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招聘单位初选后组织面试。
报名时间:从公布即日起开始。
有意向者请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unshanzhen@126.com。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填写:“姓名-应聘特聘研究员”。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冼为坚堂408办公室)
邮编:510275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036
E-mail: sunshanzhen@126.com
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人员招满截止。
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