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的要求,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32号)、《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精神,经报省、州编委办、州委组织部批准,为科学、高效、规范地做好2017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主要面向全州各县(市)、义龙新区及所辖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考调。
2、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录用为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工作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因本单位无空缺非领导职数,若有乡科级副职及以上人员报考,须自愿放弃原职级及待遇。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调公告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xnzy.guizhoucourt.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环节信息、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
(三)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专业测试分数*50%)。
五、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州法院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州法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法院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七、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法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0710(州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660006(州法院纪检组)
附件:
1.2017年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3.2017年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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