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区卫计系统的实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
(一)招聘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从化区基层医疗机构:太平镇、良口镇、鳌头镇中心卫生院;吕田镇、温泉镇卫生院;太平镇神岗卫生院、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温泉镇灌村卫生院,共招聘25人。
(2)从化区公共卫生机构:区妇幼保健院,招聘2人。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中医医院,招聘3人。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通过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报考时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准入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条件
本科以下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2、各职位的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影像类、护理类、检验类等5个类别的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占40%、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占6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招聘职位要求高级职称的考生,不安排笔试,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笔试或面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地点: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
3、报名要求及携带材料
①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持事先填写好的《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和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与
个人条件相匹配的职位,如条件不符,不予报名。
②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没有上述凭证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其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6年毕业但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鉴定、计划生育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证书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③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④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⑤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⑥考生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发放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在首次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考生报考资格。
(三)笔试
成功报名的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类、中医类、护理类、检验类、影像类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公布: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公布。
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
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现场交由考生签收。同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广州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自行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2、被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理聘用手续时,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省外的,需经省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无法提供有效鉴定证明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调整工作岗位。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学校证明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六)报考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发证的,可使用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
(七)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020-3790633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投诉电话: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020-87962804。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0171206人社终审).xls
2、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zip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