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详情见《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报考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报考广州地区招聘单位应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有过参加邪教组织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