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推进襄阳和谐林区建设,因工作需要,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经过前期公开招聘,目前空缺4个职位,现进行补充招聘。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执法勤务类辅警2个职位,计4名,其中z1职位,3名,男性;z2职位,1名,女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襄阳市(含各县、市、区)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18日-1999年9月18日之间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
5、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仪容仪表,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
7、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307办公室(襄阳市樊城区朝阳路32号,市区乘坐2路、14路、530路到襄阳市一医院站下车)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有关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8张。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才能开考。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每个面试人员作答3题。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职位1:3比例确定,未达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内容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并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1:1确定为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对拟招聘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市森林公安局根据考核结果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确实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面试考核纪律或者本人放弃的,取消资格,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公依次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机构)与辅警签订人事派遣协议。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说明
1、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为森林公安局核定的辅警工资标准。“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
2、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辅警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3、未尽事宜由襄阳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
4、联系地址: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樊城区朝阳路32号)。
咨询电话:0710-3463752
襄阳市森林公安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