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公开招聘程序,经学校研究,现将2名拟聘用人员(第五批)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校反映。
受理意见部门:北方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
受理意见方式:电话反映、面谈、书面反映等
联系电话:0951-2066806(北方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
0951-2066814(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北方民族大学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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