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更好的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由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安办事处委托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工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3名,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1名,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工作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秘工作的需持有中文系等相关专业类的毕业证书,报考大厅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有财会专业类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五)具有红安县户籍。
(六)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具备窗口单位工作的素质要求。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20日开始登录红安网查询。(http://www.redhongan.com)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点: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金龙大道红三中斜对面金沙物业办公楼,咨询电话:0713-5389666,0713-5183598)
5、报名费: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人。
6、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登录红安网下载、打印《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安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此表除签字处手写外,其他部分均打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8、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削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文秘工作:综合基础知识、文秘相关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窗口服务:综合基础知识、财会相关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放宽面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红安网站)。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末位出现两名以上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个环节入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面试招考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1、 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
2、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红安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聘用期3年,月薪3000元左右(含五险费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389666 0713—5183598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