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二)具有熟悉电脑打字和制表等基本操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身体健康。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表达沟通能力好,服务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兼会计。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工资待遇:工资福利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12时,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越秀区越华路183号1108室。
3、联系人: 叶先生、邹小姐;
联系电话:83268030、83268031.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在网上下载填写《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聘申请表》,持申请表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5、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就业创业证》;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报名和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2、应聘者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我局组织的面试,成绩前三名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按照省市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
4、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培训和试用考察1个月。
5、经试用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