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西藏、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在对口支援机制下,组织内地优秀教师到西藏、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经商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2月15日
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省市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向西藏、新疆选派援藏援疆教师,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现就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建立西藏、新疆(含兵团,下同)与内地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缓解西藏、新疆受援地优秀教师不足的矛盾,辐射带动西藏、新疆受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切实加强西藏、新疆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西藏、新疆教育自给能力,全面提高西藏、新疆基础教育质量,为西藏、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按照“合理、可持续、可实现”的原则,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西藏、新疆支教。原则上以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学校为主体,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中学教师为主、兼顾小学学段,每10-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鼓励组团支援1所学校。
援藏援疆的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理科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援藏援疆的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每年置换出一批受援地教师在西藏、新疆范围内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修、跟岗学习等多种方式,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活动,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培训总结,提高学科教学能力。
根据西藏、新疆需求,按照现有对口支援关系,援受双方协商确定选派计划(详见附件),具体选派方案、学科需求由西藏、新疆各地区、单位与对口援藏援疆省市衔接落实。
六、组织实施
(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跟踪督查工作,共同组织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
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和西藏、新疆结合职能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选拔选派方式,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完善派出单位和受援地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相关经费和激励保障政策。受援地区、单位要为援藏援疆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与保障措施。
(二)首批选派的援藏援疆教师于中国足彩网:春季开学前到位,确有困难的省份,经援受双方协商一致,可于中国足彩网:秋季开学前到位。
(三)参加培训的西藏、新疆当地教师,由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管理办法,确定人员和时间,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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