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局直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加快推进红兴隆局直平安创建工作,提高局直地区社会治安防范、控制、预警和社会秩序管控能力,实现一方和谐稳定,经管理局研究同意,决定为局直公安分局招聘辅警7人,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履行程序。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1、居住在红兴隆局直辖区内拥有垦区户籍。
2、具备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复转军人和警校毕业生。
3、招聘名额:辅警7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城管事业,忠于职守,有为公安事业献身的精神。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对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有较浓厚的兴趣。
2、居住在红兴隆管理局局直辖区拥有垦区户籍,具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复转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以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同等以上学历证明为准。
3、统招警校毕业生、同等学历复转军人、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
4、年龄:25周岁以下。
5、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能够适应本职岗位工作,无重听、无口吃、无色肓、无纹身,以医院身体检查材料为准。
6、品行端正,无违法劣迹前科,直系亲属或本人未习练过法轮功,不是上访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按规定时间到红兴隆管理局局直公安分局综合办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交纳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2、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学历证书、复转军人证书、各种奖励证明及无前科劣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1份。
3、进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组织考试。体能测试、计算机考试、笔试、面试。
5、录取。根据政审、体检、体能测试、计算机考试、笔试、面试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岗前培训。通过政审、考试、组织考察达到标准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间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及未达到标准的予以淘汰。
7、录取人员由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经用人单位每年考核决定是否继续下一年度签订劳动合同。
五、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
1、辅警人员月平均工资1800元,(试用期内按平均工资标准的50﹪发放)。按月实行绩效考核 ,根据目标考核 ,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按考评结果发放工资,实行工资按工龄自然增长机制。
2、用工单位为辅警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基金、生育基金及大额医疗保险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3、用工单位为协警统一发放制式服装。
报名时间为中国足彩网:1月3日至5日
咨询电话;0469-5867610 5860239
局直公安分局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