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6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shrss.gov.cn、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gt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gt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0731-8452919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84907646
3、监督电话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机关纪委:0731-8452919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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