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福利院是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属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弃婴(童)的接收、养育、送养等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合同制护理工作人员4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自愿从事儿童(含残疾儿童)护理、康复矫正等工作,能上日班(8:30-17:30)和夜班(17:30-次日8:30);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有国家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孤残儿童护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上岗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已填妥的《从化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应聘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生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于2020年1月17日至1月31日9:00—11:30,15:00—17:00期间(周六、日除外),到从化区社会福利院(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116号)报名。
2、资格审查。由招聘方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面试通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由招聘方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并组织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5、公示与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过期不予受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以上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院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2.承诺书.doc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20-37989551
监督电话:020-87968773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onghua.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5630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