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中街关于招聘妇联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街妇联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配合街道妇联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创建等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
2.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点对社区失业妇女、外来妇女和特困家庭中的妇女儿童进行服务;
3.教育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4.随时接受社区求助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来信来访咨询、调解家庭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定期研究和解决社区妇女工作的突出问题;
6.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学习培训、工作台帐、评比表彰等制度;
7.完成街道妇联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应具备服务妇女、儿童的意识和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按照区规定相应工作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红楼路38号)南三楼社会事务管理科,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1751677。
3.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填写《桥中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街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桥中街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该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首次合同服务 期为1年。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738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