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 党务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萝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党建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党建指导员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吃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中共正式党员,有3年以上党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中文、新闻传播类专业优先,45周岁以下;
4.热爱写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党建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5.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党建、党务工作,同等条件下,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有在党政专业报刊发表作品者优先考虑,有从事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7.身体健康。
(二)党建工作人员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吃苦,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中共正式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
4.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5.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
二、报名限制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24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萝岗街道办事处组织3室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公路街168号二楼党建室,可乘坐534路公交车至萝岗总站,步行30米;或乘坐506路、333路、578路公交车至萝岗中医院站,步行150米;或乘坐地铁六号线至香雪站E出口,步行15分钟可达)。联系人:钟小姐、方小姐,联系电话:8208076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表(详见附表1);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鉴定;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以上证件和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如报名人数较少,则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
(二)笔试和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主要考查材料写作水平,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序相应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黄埔区信息网和街道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1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党建指导员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调整原黄埔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埔组通[2018]191号)执行;党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参照我区社区专职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5789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