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潼南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办法》(潼人社发〔2016〕285号)规定,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1)离校两年内、并登记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专业(医学门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8、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6:00(过时投递无效)。
报名地点及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投递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请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如实填写后将电子档投递至邮箱1045786237@qq.com,联系人:杨冰芳,联系电话:023-81653005。
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不符合条件者请不要投递报名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现场资格初审、考核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于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时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潼南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份,在区医保局612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6楼)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现场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潼南区医疗保障局组成考核组,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100分(其中:面试占70分+计算机实际操作占30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从)业资格高者优先。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审查无异议后,由潼南区医疗保障局研究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因审查不合格或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工作要求
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潼南区医疗保障局综合协调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潼南区医疗保障局综合协调组,81653005。
附件:潼南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old.cqtn.gov.cn/wap/web_show_975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