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荔湾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荔湾区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3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专业不限、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优先,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有意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等)发送至lwrsjck@163.com,并注明是“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四、考试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以电话及短信另行通知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择优录取。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个人户口和档案关系需自行解决)。
(二)工资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约4.42万元/年/人【包含工资薪酬待遇、法定的“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和福利等】。
(三)其它保障。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81295590;咨询电话:8129550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888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