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海珠区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岗位及条件:
①统计岗:经济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社会学相关专业招聘6人;
②文秘岗:文秘、中文相关专业招聘2人;
③计算机岗:计算机相关专业招聘2人。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有统计或普查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海珠区统计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0年6月12日17:30前发送到邮箱Tongjiju2019@163.com,邮件标题请写“2020海珠统计-个人名字”,如“2020海珠统计-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
请自觉对照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财经综合知识、统计、会计业务技能、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试用期间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参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劳务派遣形式办理聘用手续。
6.聘用时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此次招聘的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为:统计岗位6人的合同期9个月,文秘岗2人的合同期为9个月,计算机岗位2人的合同期为10个月。具体工作时间以实际为准。
四、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7.3万元/人/年,“五险一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工作地点
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五、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34387811(工作日时间:08:30-12:00、14:00-17:30)
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
2020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5893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