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人社部门“每人只能享受36个月优惠政策”之规定,结合我院用工需求,凡之前被聘用过公益性岗位、年龄低于42周岁的人员本次不再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人,限女性,年龄42周岁及以上(1978年8月1日以前出生),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被招录后,主要从事孤残儿童、弃婴、“三无”老人的保育、护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有爱心,有吃苦精神;
(六)具有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7月6日在保山民政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21日。报名地点: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隆阳区正阳北路210号社会福利院301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招聘数时,通过递增或二次招聘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与拟招录对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待遇:应发工资2650元/月,并承担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四险一金)。考察试用期:1个月。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875—2214026
联系人:杨凌云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0年7月6日
来源:http://www.mzj.baoshan.gov.cn/info/1019/173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