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岗街道基层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高素质人才及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
党建组织员3名;高素质人才3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党建组织员3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高素质人才(党政办)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具相关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素质人才(综治办)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文学、行政管理类专业;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高素质人才(城管科)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建工程类相关专业,有一年以上项目经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优先。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人员(城管科)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史类相关专业,具有机关公文撰写经验优先;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人员(出租屋)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够承担较强工作压力,具有应付繁琐和多方面事务的耐心和能力,工作高效、有条理。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0年7月28日-8月7日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7日,应聘人员需在此期间内完整、如实、准确、详细填写《黄埔区南岗街编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招聘公告附件),并附上近期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连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技能或特长的证书,扫描备注规范的文件名称后,以附件的形式一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58157794@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严格按“南岗街编外人员+姓名+岗位”格式设置。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注: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通过邮件提交应聘材料后须加入南岗街编外人员应聘QQ群,群名称:南岗街编外人员招聘,群号:1019730661,或拨打电话:020-82218532转629进行信息咨询。)
3、咨询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7日24时,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原件,面试时须交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出现役证件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日。
(6)党员身份证明(报考党建组织员的人员需提供)。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三个月内(从正式报到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拟招聘的编外人员与南岗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广州市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六、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负责解释。
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474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