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人数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5名。
三、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拥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品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六)在白沙镇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从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 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选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聘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工作日):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党建办公室(白沙镇滨江中路115号417办公室);(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601021390@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均在审验后退还),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报名资料原件在笔试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委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否胜任此职务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委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同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及公示
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对拟选聘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说明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简老师 19923753593
陈老师 18883113099
附件:1.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x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jin.gov.cn/zwgk_180/fdzdgknr/zkly/202008/t20200803_7747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