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2020年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实施意见》(綦江人社发〔2020〕3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辅助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年。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好,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务意识强,性格开朗,口齿清晰,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奉献精神,能熟练操作电脑等现代办公软件。
3.岗位1仅限綦江籍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可放宽到綦江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限制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失信人员;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至2020年8月26日16时期间,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将《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连同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信用报告(二级车站民生村镇银行打印)至通惠街道党群办。其他未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凭证:建卡贫困户提交贫困户手册、低保户提交低保证原件、残疾人提交残疾证原件。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五、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通惠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者。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通惠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我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督促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待遇:基础补助1800元+考核补助1500元。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48882716
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http://www.cqqj.gov.cn/zwxx/gggs/202008/t20200820_7800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