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加强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技术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床医生1名、护士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1.临床医生1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2.护士1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报考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2.社会人员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医师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内科、妇产科;护士要求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具有1年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3.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及证书取得时间均计算截至公告发布起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6 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把报名资料扫描电子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jc@gdd.gov.cn,考试当天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黄埔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原件,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计生证明。(提交复印件,原件核对,计生证明可入职前提交)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栏公布。
(四)体检与补录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拟录用人员提交市内二级以上资格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
3.补录: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埔人社〔2018〕65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和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通知栏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健康局和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监督。
(四)咨询电话:020-82101914,监督电话:020-82116780。
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2020年黄埔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全称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方式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等级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员类型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
本科 | 研究生 | |||||||||||||
1 | 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 |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招聘 | 专业技术岗位 | 初级岗 | 临床医师 |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临床医师工作。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1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A100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社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内科、妇产科;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1年以上医院临床医师工作经验优先。 |
2 | 广州市黄埔区妇幼保健院 |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招聘 | 专业技术岗位 | 初级岗 | 护理岗 | 在上级护师的指导下完成护理工作。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1 | 护理学(B100501) | -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学位 | 社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1年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优先。 |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515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