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发展改革局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人,岗位为执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本次招聘岗位为执法辅助岗,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备熟练的电子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和职称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0年8月17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局人事科制定招聘方案报区人社局备案,五个工作日后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公告(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区发展改革局人事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三楼,联系电话:37415934,联系人:方玉清。报名表需附上近半年个人免冠证件照片一张。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3.报名要求: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各项要求,确认本人符合所有报考条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后不得更改。每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及有效证明材料等)、专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需通过学信网认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原件,其它证件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还),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成绩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广州市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区发展改革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发展改革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岗。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政府雇员为执法辅助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具体薪酬福利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741593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6520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