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龙津街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工作队伍力量,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龙津街出管中心出管员1名、城管执法队协管员1名、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出管中心出管员岗位职责
1、宣传、执行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辖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3、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具体工作;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办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
4、对出租屋及租住来穗人员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出租人、承租人落实治安和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5、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6、开展来穗人员公共服务工作。
7、负责采集、录入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相关数据信息,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和分析应用等工作。
8、负责出租屋档案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报考条件
1、聘用年龄18-42岁,具有广州市户口、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口头语言表达清晰,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二)城管执法队协管员岗位职责
1、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2、主动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类法规的行为,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3、协助完成上级和街道其他工作任务。
报考条件
1、聘用年龄35岁以内,具有广州市户口、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口头语言表达清晰,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前台导办服务工作,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办事指引。
2、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咨询、收件、出件等窗口工作。
报考条件
1、聘用年龄40岁以内,具有广州市户口、大专或以上学历。
2、熟悉电脑操作及基础维修,具备网络维护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处理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好,口头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工作,善于沟通和学习。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标准执行。
(二)社保津贴:合同制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党建工作室)进行报名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13660163971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党建工作室)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组织办公室成员负责对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中共龙津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520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