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名师工程”建设,结合教学科研咨政需要,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校院蜀光网www.scge.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等平台发布)。
一、单位简介
校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负责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之一。近年来,校院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紧贴社会需要的能力素质教育“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年培训规模近1万人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聘岗位 | 职位编号 | 招聘人数 | 招聘一级学科代码 及名称 | 学历学位 | 备注 |
专职教师 | 01 | 3人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各职位招聘学科均为一级学科,其下属专业均符合相应职位报考专业条件; 2.含专职期刊编辑1人。 |
02 | 7人 | 0302政治学 | |||
03 | 3人 | 1204公共管理 | |||
04 | 2人 | 0101哲学 | |||
05 | 1人 | 0201理论经济学 | |||
06 | 1人 | 0202应用经济学 | |||
07 | 1人 | 0301法学 | |||
08 | 2人 | 0303社会学 | |||
合计 | 20人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博士研究生(含应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截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42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学术条件
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且至少1篇CSSCI期刊专业学术论文)或同等层次高质量成果。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除国家规定的薪资待遇外,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18万元、15万元、12万元。同时,给予新参加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生活津贴1.2万元。
(三)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四)酌情提供过渡租住房。
(五)对符合我校院学科带头人才及骨干人才等条件的特别优秀人才,按照校院相关规定另行确定住房、安家补助等相关引进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8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考核时提供)发至报名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科名称(职位编号)+姓名”,如“马克思主义理论(01)+张三”。
(二)资格审查。校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邮件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及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以试讲成绩为主,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参考面谈成绩等次;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补助外地应聘人员一定交通费用,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四)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校院按照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校院研究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校院“蜀光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校院报省委组织部,经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
六、纪律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7386942。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351144(兼传真),高老师(18190978098、17380573805),曹老师(18190978190);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八、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报名登记表
信息来源:http://www.jdpta.com/news/shownews.aspx?id=1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