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根据《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3名,主要从事街道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等专业背景。
(五)户籍在海珠区的复退军人、1年以上街道基层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以下有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顺延。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2日
3.报名邮箱:changgangjie@163.com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海珠区昌岗街雇员报名表》(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昌岗街编外合同制人员”,标题不清楚或错误的,不予接收。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4)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5)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持有粤康码绿码或穗康码蓝码,并当场查验14天内行程轨迹。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http://www.haizhu.gov.cn )或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待遇标准按《昌岗街道雇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方案》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昌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6543886.html